CSS书写基本原则规范
CSS书写基本原则规范,如下:
CSS样式可细分为3类:自定义样式、重新定义HTML样式、链接状态样式。
1. 样式为设计师自定义的新 CSS 样式,影响被使用本样式的区域,用于完成网页中局部的样式设定。样式名 “.”+“相应样式效果描述的单词或缩写”例:“ .shadow ”
文字样式样式名“.no”+“字号”+“行距”+“颜色缩写”例:“ .no12 ” 、“ .no12-24 ”
2. 义HTML样式为设计师重新定义已有的HTML标签样式,影响全部的被设定标签样式,用于统一网页中某一标签的样式定义。样式名“HTML标签”例:hr { border: 1px dotted #333333 }
3. 态样式为设计师对链接不同状态设定特殊样式,影响被使用本样式区域中的链接。
该样式写法有2种: a.nav:link nav.a:link 第一种只能修饰<a>标签中;第二种可以修饰所有包含有<a>标签的其他标签。
页面内的样式加载必须用链接方式<link rel="stylesheet" type="text/css" href="style/style.css"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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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地址:https://tangjiusheng.cn/divcss/4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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